书的开头就是,“今天,妈妈死了。也许是在昨天,我搞不清。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:‘令堂去世。明日葬礼。特致慰唁。’它说得不清楚。也许是昨天死的”。毫无铺垫地将残酷的事情,直接说出来。你以为整本书会很精彩,充满故事性或戏剧性。可是当你看下去的时候,你会发现,这本书太枯燥了。整个阅读过程中,我的思想多次游离与这本书外。只读了一百多页后,我就忍不住在想,到底是什么样的怨,要让我遭受这被诺贝尔文学奖头衔安利而阅读的无聊呢?
但是,当我第二天,整顿心情再次读下去的时候,就发现了这本书的魅力所在了。
几点思考:
1、默尔索真的冷漠吗?
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留下一滴泪,不看母亲最后一眼,守灵当晚喝咖啡抽烟打盹,隔天就和玛丽谈情说爱,与拉皮条的雷蒙做朋友,这一切都使他在法庭上被判定为一个冷漠、残忍,理应被判死刑的人。可他真的冷血无情吗?
深夜听到沙拉玛诺哭泣的时候,他也会想起妈妈;
上断头台前夜想到妈妈的死,他说“妈妈一定也是感受到了解脱,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。”
他能听到傍晚休闲气氛中卖报者的吆喝声,街心公园里迟归小鸟的啁啾声,三明治小贩的叫卖声…
他不是没有感情,他对生活充满热爱,只是对死亡有着清醒的认知罢了。看似无所谓、冷漠的背后是对真实人性和自我的绝对坦诚,其底色恰恰是温暖的。正如他说:人生在世,永远也不该弄虚作假。
2、人生有各种局,你也可能成为局外人
初读时,我也为他无所谓的态度、为他丝毫没有被母亲的死而影响生活感到不快,觉得他自私不值得同情;可看到最后我发现这就是作者的深意:他的不同不该成为他被判死刑的理由,要警惕自己在看待与自己不同的人的态度以及所谓的评判标准,毕竟有时我们也会成为某个“局”外人。
3、假如你也正好与世俗规则逆向而行
如果你也觉得自己格格不入,请不要拿社会的标尺衡量自己,“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,大胆的走自己的路吧。”
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,它引导我们理性思考,关注“罪行”本身。无意为“犯罪”辩解,可即便是十恶不赦的“魔鬼”也依旧有自我辩护、得到正当惩罚的权利。时至今日,依旧有人在舆论高压下遭受着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,现代司法在积极治罪的同时更要警惕功能主义思潮带来的异化。